八堡乡、星宿乡、对江镇、果瓦乡: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64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际情况,经中共大方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对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计划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4个项目予以立项(立项项目明细详见附件),共计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立项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大方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本次项目优先安排覆盖动态监测的监测户和脱贫户,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需上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接到批复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上报县民宗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民宗局经建股邮箱,邮箱:dfmzj698@163.com。
附件:
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计划表.xlsx
中共大方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