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听证公告
申请人不服大方县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6月28日作出的黔0521交罚(2023)10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根据《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六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8月24日14:30。
二、听证地点
大方县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三、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曾思思
被申请人:大方县交通运输局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3年8月23日17:00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857—522169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庭,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