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2023年度防汛备灾物资
(二)预算金额:40.03794万元
(三)最高限价:40.03794万元
(四)采购需求: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2023年度防汛备灾物资项目所需物资采购
(五)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物资明细及资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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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物资装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计单价(元) |
预估合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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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救生衣 |
件 |
400 |
60.00 |
2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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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救生圈 |
个 |
35 |
80.00 |
2800.00 |
|
3 |
抛投器 |
个 |
12 |
16500.00 |
19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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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十字锹 |
把 |
160 |
50.00 |
8000.00 |
|
5 |
铁锹 |
把 |
160 |
40.00 |
6400.00 |
|
6 |
钢钎 |
根 |
40 |
70.00 |
2800.00 |
|
7 |
撮箕 |
个 |
200 |
30.00 |
6000.00 |
|
8 |
发电机 |
台 |
8 |
4006.8 |
32054.4 |
|
9 |
抽水带 |
盘 |
45 |
260.00 |
1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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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防洪袋 |
个 |
31500 |
0.9 |
28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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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冲锋舟 |
艘 |
8 |
5000.00 |
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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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土工布 |
平方米 |
4500 |
5.00 |
2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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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线 |
圈 |
45 |
395.00 |
177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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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0379.40 |
(采购物资预计单价和图片来源于参考京东商城)
三、采购方式及理由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 〕35号)文件要求。
四、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并发送询价采购公告。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经审计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22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2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022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六、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内物资装备名称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配送、安装及验收。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企业为3家(含3家)以上。投标企业将相关资料、询价文件及采购物资报价表打包密封报送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
(三)投标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
(四)投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地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
(六)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七)开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地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八、询价程序
(一)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可派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询价小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开投标。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三)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在询价现场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表进行现场查看,并按询价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场确定采购供应商。
(四)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货商参加询价时现场提供货物样品供采购领导小组比对择优。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质量最好、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备注:质量优先),并将中标结果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九、中标、签订合同及付款方式
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质量优先,报价最低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项目单位根据询价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供货商预先垫资采购货物。
十、采购工作计划表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询价开标时间前。
(四)采购方与第一个中标供应商不能达成供货协议时,将按序替补的方式相应与供应商签定供货合同。
(五)签订供货合同时间:询价结束公布后,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六)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二)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5008570568
附件: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2023年度防汛备灾物资采购明细表.xlsx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