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大方县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一览表》的通知

2023/11/27 1.6w 阅读 168 点赞
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大方县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一览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1-28 15:55:00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直有关部门:

《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大方县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一览表》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同时,为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县信访局要认真做好县级领导到县视频接访大厅接待群众来访的协调服务工作。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台账,跟踪督促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确保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均有县级领导在县视频接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研判信访突出问题。

二是切实抓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确保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均有科级领导在乡(镇、街道)视频接访中心接待来访群众,研判信访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在初次来访时及时解决、解释到位,杜绝因重视不够、推诿、拖延等导致群众越级访、赴省进京走访。

三是各县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大方县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一览表》的日程安排到县视频接访大厅接待群众来访。若因事无法按期接访,由当日接访领导协调其他县级领导做好接访工作。如遇特殊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工作需要,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另行印发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一览表。

附件: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大方县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一览表

                                     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

附  件

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大方县县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一览表

接访地点:大方县信访局四级联动视频接访大厅
接访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接访电话:5225668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接访日期

备注

1

游劲松

县委书记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分管人武部、县委财经委员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县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3月5日


2

杨 滨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

县长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粮食方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22日
2024年2月6日
2024年3月10日


3

张 锦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主任

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及其党组全面工作。履行县人大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2024年1月15日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3月20日


4

杨忠强

县政协主席

主持县政协全面工作。

2023年12月14日
2024年1月10日
2024年2月29日


5

何 逆

县委副书记

协助县委书记负责县委日常事务。分管党建工作、政策研究工作、农业农村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人事工作、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023年12月27日
2024年2月8日
2024年3月8日


6

任劲飞

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

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及基金管理、税务、统计、外事、文史、应急管理、风险防范化解、“放管服”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管理、政府督查、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对外联络联系、军民融合、民营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协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工作;负责政府意识形态方面工作;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方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粮食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耕地保护、信访维稳、风险防范、生态环保、营商环境职责。

2023年11月27日
2024年1月29日
2024年3月9日


7

李 萍

大方县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协助杨滨同志分管政府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耕地保护、信访维稳、风险防范、生态环保、营商环境职责。

2023年12月4日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3月11日


8

李春阳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负责政法、国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禁毒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023年11月29日
2024年2月1日
2024年2月9日
2024年3月12日


9

陈 江

县委常委、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主持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023年12月25日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3月6日


10

陈文忠

县委常委、

人武部部长

主持人武部全面工作.

2023年12月7日
2024年2月2日
2024年3月13日


11

徐田

县委常委、

县委组织部

部长

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建、考核、人才、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县委党校(兼任党校校长)、县直机关工委;协助游劲松同志分管机构编制工作;协助何逆同志分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和督查考核办。

2023年12月18日
2024年1月27日
2024年3月7日


12

王 瑜

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务、农业、林业、脱贫成果巩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烤烟和卷烟、气象、粮食生产、社会扶贫、对接广州市天河区对口帮扶大方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耕地保护、信访维稳、风险防范、生态环保、营商环境职责。

2023年12月13日
2024年2月5日
2024年3月16日


13

居明旺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

2023年12月12日
2024年1月19日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3月22日


14

刘玉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17日
2024年2月7日
2024年3月27日


15

王升富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

2023年11月30日
2024年1月2日
2024年2月18日
2024年3月18日


16

余大敬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

2023年12月1日
2024年1月4日
2024年1月18日
2024年2月26日


17

邱林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县委办主任

主持县委办公室全面工作。

2023年12月5日
2023年12月29日
2024年1月16日
2024年2月23日


18

周登印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农工党及全国工商联联系帮扶大方方面工作;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耕地保护、信访维稳、风险防范、生态环保、营商环境职责。

2024年1月3日
2024年2月3日
2024年3月14日


19

杨丽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国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人民防空、禁毒、依法治县、信访维稳、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负责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耕地保护、信访维稳、风险防范、生态环保、营商环境职责。

2023年12月20日
2024年2月4日
2024年3月15日


20

邹 渐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负责民族、宗教、文体广电旅游、招商引资及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铁路建设、商务、大数据发展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耕地保护、信访维稳、风险防范、生态环保、营商环境职责。

2024年1月8日
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0日
2024年3月17日


21

向阳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电力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耕地保护、信访维稳、风险防范、生态环保、营商环境职责。

2023年12月6日
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28日
2024年3月3日


22

朱军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工作;负责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全国园林城市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耕地保护、信访维稳、风险防范、生态环保、营商环境职责。

2023年12月11日
2024年1月24日
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21日


23

章育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2023年12月15日
2024年1月22日
2024年3月1日
2024年3月28日


24

陈倩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工作。

2023年12月21日
2024年1月11日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3月26日


25

李启英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

2023年12月26日
2024年1月9日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3月25日


26

王永江

县政协副主席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县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

2023年11月28日
2023年12月28日
2024年1月23日2024年3月19日


27

薛卫东

县人民法院院长

主持县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2024年1月12日
2024年2月21日
2024年3月2日
2024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