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郭鼎力(大方县智丽宾馆经营者)《催告书》的公告送达书

2024/02/05 2.4k 阅读 238 点赞
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郭鼎力(大方县智丽宾馆经营者)《催告书》的公告送达书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2-06 16:53:40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郭鼎力(大方县智丽宾馆经营者)《催告书》的公告送达书

郭鼎力(大方县智丽宾馆经营者):

2023年5月29日,我大队因你所经营的大方县智丽宾馆(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奢香大道中段宇晨酒店对面公交车站旁)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给予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方消行罚决字〔2023〕0014号),但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我大队于2024年2月5日向你制作了《催告书》(方消催字〔2024〕第0001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大队现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催告书》(方消催字〔2024〕第0001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大队领取《催告书》(方消催字〔2024〕第00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九驿街道方沙路

联系电话:0857—5250119

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6日




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

催告书

方消催字〔2024〕第0001号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郭鼎力,男,27岁,1996年07月1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5224221996********,户籍所在地:贵州省大方县大方镇龙昌村一组,现住址:贵州省大方县大方镇龙昌村一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2月23日前履行消防救援机构于2023年5月29日作出的给予郭鼎力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的决定,文书名称及文号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方消行罚决字〔2023〕0014号)。

履行方式:限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行的柜面或通过相应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缴纳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注明金额和给付方式)。

对以上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大方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5日

被催告人:

年月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