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听证公告
方府行复〔2024〕23号明梅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6月18日下午14:30。
二、听证地点
大方县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三、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明梅
被申请人: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4年6月17日17:00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857—522169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庭,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