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法院:联手抓培训 凝心齐治理
基层是矛盾纠纷的聚集地,是法治建设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对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极为重要。人民调解员,是化解基层群众矛盾的先锋者,他们调解水平、能力的高低决定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率,是推进诉源治理,打造无诉社区的重要人员。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让矛盾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为基层治理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近日,大方县人民法院鼎新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联合组织鼎新乡辖区内的43名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进行培训,培训会上鼎新人民法庭庭长钱乾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细致地讲解了调解的程序,指出调解中应注意的事项,细化了调解协议的制作、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卷宗装订保管等方面的要求,强调人民调解员应平等对待当事人,必须坚持法律底线,秉承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操守,并用鲜活的案例传授其多年来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培训会后,参加人员均表示大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