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为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传播。近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游泳场所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持证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消毒、传染病报告等制度;是否有池水消毒、监测记录;开放期间是否持有水质检测报告;是否在醒目的位置张贴禁游标志;是否设置游泳池循环消毒设备、补充新水系统;是否设置强制式浸脚池;是否设置池水有效氯检测仪器;顾客用品是否一客一换一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混凝剂是否索取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卫生监督员针对泳池水余氯、PH值、浑浊度和温度等项目开展现场快速检测。

截至目前,已对6家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及时进行督导整改。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游泳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