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持召开全县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调度会,建立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对非法采煤采矿行为严惩重罚、顶格处罚,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坚决制止非法采煤采矿“反弹回潮”。二是强化督查问效,及时对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履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迟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到位、打击查处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违法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及时动员群众、发动群众,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用好奖励政策,全面构建打击非法采煤采矿的浓厚氛围。四是印发《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方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和取缔无证及证照不齐转煤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大方县公安局、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毕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大方县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和取缔无证及证照不齐转煤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的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和无证及证照不齐转煤场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整治取缔,从源头上掐断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进入市场,规范我县矿产资源有序经营秩序。

工作开展以来,大方县重点排查已关闭或已废弃矿山(矿井),已整合关闭的矿山(煤矿、硫铁矿、砂石矿、高岭土等),临时采石点(非法坟石加工点等),曾经发生过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区域,易发生私挖盗采矿产资源和隐蔽性较强的区域。同时,严格取缔全县辖区内无证及证照不齐的转煤场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复垦复绿工作,进行归档管理,纳入重点巡查监管区域。
据悉,全县共关闭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窝点120余处,清理取缔无证及证照不齐的转煤场230余处,实现精准执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为建设毕节试验区“四区一高地”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