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公告(九)

2022/03/28 5.9k 阅读 377 点赞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公告(九)

根据禁毒网数据写入,经核查比对禁毒信息管控平台,以下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吸毒注销条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法注销,现予以公告。请以下人员30日内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注销手续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不交回驾驶证的,将公告驾驶证作废。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公告3月份.xls

2020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