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
驾驶证注销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以下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涉及人员清单:见附件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03月18日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
驾驶证注销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以下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涉及人员清单:见附件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03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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