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转发胡寒力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1/02/04 1.0w 阅读 180 点赞 查看原文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关于胡寒力同志任职的通知》(毕干任〔2021〕9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寒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毕府任〔2021〕3号),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胡寒力同志任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1月21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