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和国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翟培富同志任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工程咨询中心主任职务;
高英策同志任毕节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 勇同志任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七星关区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 建同志任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 萍同志任毕节市卫生学校校长(兼);
陈晓云同志任毕节市信息工程学校(毕节市财贸学校、毕节市财政经济干部学校)校长,不再担任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宋少龙同志正式任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产医院、毕节市儿童医院)院长,任正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5年1月起计算。
张 丽同志正式任毕节市第一中学副校长;
王 军同志正式任毕节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张丽、王军2名同志任副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5年1月起计算。
陈亮欢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吕 飞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朱光伦同志在原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担任的台长职务自然免除;
刘靖林、杨廷兵、孟性荣同志在原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担任的副台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 刚同志在原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担任的总工程师职务自然免除;
邹江川同志在原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担任的总编辑职务自然免除。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