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社保通〔2020〕12号)和《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社保字〔2019〕9号)相关要求,经七星关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对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医院和毕节凯帝医院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威宁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对威宁县中医医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医院、毕节凯帝医院有限公司和威宁县中医医院符合工伤保险医疗机构申请条件。现将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医院、毕节凯帝医院有限公司和威宁县中医医院作为拟确认工伤保险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稽核科、工伤保险待遇审理科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稽核科电话:0857-8296111
工伤保险待遇审理科电话:0857-8296183
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