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23号)的规定,拟对以现金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部分缴存主体进行退还公告,请相关缴主体在15日内及时与我局联系办理退还事宜。
缴存主体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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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缴存主体 |
缴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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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春路安置房项目AB栋 |
贵州南油建筑公司 |
2010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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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毕节地区烟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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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毕节友谊医院(纳雍220KV变2号主变扩建工程)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7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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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七星关区东出口棚户区改造项目(瑞丰新城5#地块幼儿园) 2.瑞丰新城幼儿园 |
毕节远大建筑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1月24日 |
联系单位:劳动监察执法科
联系人:任义徐源联系电话:0857-8303998
单位地址:七星关区麻园路吴家湾路口社保大楼四楼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