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4〕49号)规定,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申报时,对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毕业生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由所属学校负责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10月21日—11月18日期间,经毕业生个人申请,市内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对本校2025届申请毕业生初审,市就业局对通过学校初审的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全市实名注册认证通过,申请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学生共有9894人,其中学校初审不通过323人、初审通过9571人。初审通过人员中,市就业局复核不通过77人、通过9494人。复核通过人员,市就业局拟按1500元/人的标准,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
为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现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1月26日,对审核情况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
咨询电话:0857-8296125(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监督电话:0857-8638477(中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