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毕节市人社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采取“五条措施”扎实做好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伤认定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积极与财政、卫健部门对接,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密切跟踪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情况,每周统计上报疫情期间工伤认定案件数。
二是严格执行工伤认定政策。严格执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是开辟工伤待遇绿色通道。人社部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积极对接本级卫健部门,受理后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对认定为工伤的人员开辟工伤待遇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立办立结。
四是提高工伤认定便民服务能力。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推行不见面申请工伤认定。服务对象只需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扫码进入小程序即可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资料,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五是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疫情防控期间,市、县(区)人社部门每天安排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随时候命,一旦接到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伤认定申请,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关心爱护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