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区委编办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作为助推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强化学习、制度建设、狠抓执行“三举措”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用强化学习作为提升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坚持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单位(部门)党委(党组)专题学,机构编制部门深入学,机构编制业务人员潜心学的多种学习形式,形成层层懂机构编制业务、级级支持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局面。《条例》印发实施后,区委编办第一时间向区委报告,提请区委将《条例》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同步将《条例》纳入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坚持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逐字逐句学,全面系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同时将《条例》内容进行重点择选,编制成册,通过机构编制调研工作各督导检查时送学上门,或直接请相关业务人员到区委编办指导学。通过集中学、个人学、带着问题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将《条例》相关内容纳入编办系统专题考试,通过考学督学、结合工作实际学,有效提高了“编办人”机构编制业务知识水平。
用制度建设作为提升业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围绕《条例》“四项工作原则”“四个关键环节”“六个严禁”等重要内容,将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纳入区委编委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印发了《七星关区委编委工作规则》《七星关区委编办工作细则》等议事程序,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事前审核制度。同时,通过制定七星关区《工资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工作调动流程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办理流程》《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流程》等制度并上墙公开,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制度和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保证机构编制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
用狠抓执行作为提升业务水平的重要保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适时组建督查组深入各单位(部门)督促检查《条例》学习贯彻情况,不断拓展《条例》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制度》,凡存在“三个必查”内容中的一个不符合的,原则上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核制度,切实履行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履行程序不走样、执行政策不变通。以全国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为契机,通过查阅机构编制历史沿革文件,加强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比对,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按要求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报告上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严格要求区级单位(部门)每年向区委编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的有关机构编制重要事项,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