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按规定要被处以20元的罚款,但因违法行为较轻微,我们现场对你进行教育处理,你在‘毕节交警’公众号上面进行答题,答题分数达到80分,我们就不予对你进行处罚,就是让你了解相应的交规,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近日,在城区爱民广场路段,执勤交警正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耐心教育。
据了解,自3月14日起至12月31日止,七星关区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对普通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出租车、网约车及私家车驾(骑)乘人员的交通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开展现场交通安全答题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此次行动,区交警部门出动8个中队150余名执勤民警,在中心城区各个路段进行查处,现场答题的驾驶人员需答题分数在80分以上才能被放行,通过答题教育的方式,让违法行为人有更深刻的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