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向您及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祝福。为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七星关区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及场所
区域:市东街道、麻园街道、洪山街道、柏杨林街道全域;观音桥街道:红堰社区、长征社区、迎宾社区、五里坪社区;碧海街道:尚家寨社区、彭家寨社区;市西街道:天河社区、和平社区、百花社区、松山社区、北门社区、金钟社区、翠屏社区;德溪街道:碧玉社区、后河社区;鸭池镇:甘海子社区;碧阳街道:流仓桥社区、同心社区、滨湖社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需要,临时扩大的禁燃区域。
场所:
1.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内及周边区域;
2.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5.车站、高速路服务区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城市绿化带及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9.城区路网的桥梁、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各类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区;
13.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
14.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毕节八中、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东辰实验学校、毕节一小、市实验高中)一公里范围内;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以上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区域
城市建成区中禁止燃放区域内以外的区域。
三、限制燃放时段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可在2024年2月9日-11日(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及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一)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二)请勿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请勿从屋内向屋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必须先报经公安机关批准及其他相关部门许可,在批准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五)广大居民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或在无资质店铺以及网上购买烟花爆竹。
五、倡导文明过节
倡导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安全、健康过节,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烟花爆竹燃放。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及时清扫产生的垃圾,共同营造美好佳节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
感谢您的配合!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