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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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毕节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2022/06/30 9.5k 阅读 361 点赞

各管理部、各科室,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省人社厅、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1年贵州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6号)、省人社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毕节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19572.50元(78290÷12×3),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缴存合计)上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4697.40元[19572.50×12%(单位)+19572.50×12%(个人)];月最低缴存基数为1570元,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缴存合计)下限标准最低不得低于157元[1570×5%(单位)+1570×5%(个人)]。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