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水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毕节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意见的通知
2020年6月1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毕节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印发之日起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效果,拟继续使用该《办法》,将试行转为正式施行。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毕节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第2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文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6月12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水务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燕行
电 话:0857-8232130,19985070576
(四)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1090238701@qq.com)。
(五)传真
0857-8221443。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
毕节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水务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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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