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
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发布
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
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
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中介人员、殡葬服务团队成员、白事先生等白事从业人员),均纳入本次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间
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所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和殡葬从业人员须主动到威宁自治县民政局进行实名登记备案。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现场填写);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见附件2)。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见附件2)。
四、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威宁自治县民政局(或便民服务点),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威宁自治县民政局(老城区民贸大楼对面民政局5楼社会事务股),咨询电话:0857-6650639。
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在各乡镇(街道)设置便民服务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各乡镇(街道)联系电话一览表
六、管理措施
自2026年6月19日起,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存在以欺骗等手段违规收费、诱导大操大办、强迫接受服务、倒卖逝者信息等损害丧属权益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附件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docx附件2从业人员信息基础表.xls附件3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docx威宁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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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威宁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