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
贵州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贵州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进行解读
记者从会上获悉
该项目聚焦60周岁以上
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
通过“民政通”APP
按月发放电子消费券
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
补贴对象为年满60周岁、经统一评估达到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项目的人员,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非本地户籍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享有同等申请权益。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米建表示,只要居住地在省内、服务地在省内,即可申领补贴,“除此之外没有设置其他条件”。
Q不会用智能手机怎么办?A
考虑到失能老年人群体特点,省民政厅建立了三重保障机制。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肖奇介绍,一是“民政通”APP页面已进行适老化改造,设置醒目标识,操作便捷易懂;二是开通代办功能,子女、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均可代为办理;三是开通省市县三级咨询热线,安排专人负责答疑解惑。
Q补贴多少?怎么用?A“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抵扣比例会存在一些差异。”米建介绍,目前标准为:机构养老服务抵扣40%,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抵扣50%,抵扣额度上限为每月800元/人。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老年人,可在扣除长护险待遇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比例继续抵扣。
消费券使用范围广泛,覆盖居家和社区的“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康复护理、日间托养,以及养老机构的长期托养(入住30天以上)和短期“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
Q如何申领?A申领全程通过“民政通”线上完成,共分三步:第一步,老年人或其代办人注册并提交申请;第二步,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开展能力等级评估;第三步,审核通过后,最快5个工作日内收到首月消费券,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
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肖奇表示,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先通过“民政通”自评,结果为中度失能及以上再选择评估机构申请评估。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此外,两类情形无需重新评估:一是2024年7月以后已按《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二是已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2-5级)且正在享受待遇的老年人。
Q哪些服务机构可以参与?A“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均可自愿参与。”米建指出,养老机构须依法备案且具备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能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须依法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的家政企业也可参与,其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可按流程为老年人申请核销消费券。但保姆以个人身份不能参与补贴活动。
Q如何防止套取资金?A肖奇介绍,省民政厅构建了“全流程、多维度”资金监管体系。补贴资金将直达电子消费券账户,不发放现金,无法提现。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将及时核实处理异常交易预警,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资金的个人及机构依法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各地民政部门还将按不低于1%的比例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评估机构将取消资格、追缴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项目实施期限为
2026年1月至12月31日
截至4月21日
全省“民政通”累计注册用户23607人
参与活动的养老机构510家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74家
第三方评估机构268家
全省累计领取养老消费券51196张
已核销44413张
核销金额240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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