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
朱光伦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推荐朱光伦同志为毕节乌蒙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人选;
推荐邹江川同志为毕节乌蒙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人选;
推荐谢晶晶同志为毕节乌蒙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
推荐屈炳业同志为毕节乌蒙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建议不再担任毕节乌蒙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建议胡晓涛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大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建议葛 莹同志不再担任毕节市工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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